第3章

    一件是搞对象,不管是自己搞还是看别人搞。还有一件是搞乐队。
    后者的优先级无限高于前者。
    他果然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。
    “先等等,到了晚上,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他说。
    *
    这一天我哪都没去,就留在民宿里练琴。
    今天天气好,有太阳但风很凉快。白天的时候楼上几乎没什么客人,只有下午的时候,早上那一家子去而复返。
    这是一家看上去挺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,父母的颜值都挺高。
    两个小孩都是男孩,一个刚上幼儿园,一个据我目测大概介于未成年和成年之间。
    雷哥一问,果然刚上大一。
    下午回来的是两兄弟,哥哥带着弟弟弹钢琴。都说二胎大都性格迥异,放在这两兄弟身上也很符合刻板印象。
    弟弟就像个多动症儿童,时时刻刻我的耳朵里都是他叽叽喳喳的声音。
    “哥哥,这个是什么啊?”
    “哥哥,我要玩这个,你帮我拿!”
    “哥哥,那个大哥哥弹的是什么歌啊,你知道吗?”
    我在心里说,弹的是你的送命曲。
    这话我当然只会在心里说说,太暴力。
    其实早些时候我也是厌童症重度患者之一,还写过一首很狂的《小孩》,其中狠狠diss了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熊孩子。
    那个时候god night才刚成立,主唱吉他贝斯鼓都齐全。
    贝斯是个腼腆的理工男,提议乐队名的时候他提议叫good night,一个非常浪漫温柔的名字,被我大笔一挥划了个o,变得不伦不类中透着一丝狂。
    《小孩》这歌收录在god night第一张专辑里,那张专辑最终大卖34张。
    考虑到我们四个人一人贡献了一张销量,跟自娱自乐也差不多。
    说回这对兄弟。
    这家人里的哥哥也是腼腆的性格。
    他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耐烦,一边道歉一边把他弟往外拉。
    他不说话的时候很没存在感,以至于我一开始根本没发现他。一说话,我才看到了他的脸。
    我发现他的眼型很好看。脸也是很温柔斯文的长相,一看就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好学生。
    把他弟弟按回去之后他无意识地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    眼神相接的瞬间我顿了顿,突然冲他亲切友好地微笑了一下,然后告诉他:“这首歌的名字叫《不期而遇》。”
    他怔了怔,耳根肉眼可见地红了,有些窘迫的样子。
    雷哥在旁边很响亮地“啧”了一声。
    “差不多了。”他站起了身,“跟我走吧。”
    我放下吉他,笑眯眯地跟着他站起了身。
    -
    雷哥带我去了一家名叫流淌的酒吧。
    这个名字很有意思,根据我的经验判断,一般起这种名字的酒吧老板本人应该也会是很有意思的人。
    我坐下来就开始东张西望。发现我的预感大约不错。
    因为这家酒吧的装修风格确实并不流俗,墙上挂着一排照片,我顺着一溜望过去,看到了其中几张有些眼熟的照片。
    那是上个世纪活跃的几支非常出名的老牌乐队。
    不远处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生在弹电子琴,陌生的旋律听着还不赖。
    她身旁站着几个穿得奇形怪状的男的,正在聊天。其中一个相对正常的年轻小伙手上拿着一把一看就巨贵的电吉他,是那种应该比我整个身家都贵的那种。
    我这人有个毛病,虽然平时不太爱说话,但在某些特定时候突然会像神经病一样变得十分外向和开朗。
    一般这种情况会有两个原因:
    第一,嗨了。不限于玩嗨或者醉嗨。
    第二,我紧张。
    人一紧张就话多,还容易脑抽。
    其实我早知道雷哥喊我来x市是为了重组乐队。
    首都和x市隔了几千公里,我再找不到工作也不至于坐十几个小时的高铁只为了找他叙旧。在这方面我们有着十足的默契。
    今时不同往日。
    我高中那会儿大家都一穷二白,说实话玩音乐能玩出名堂的概率真的很低。
    那个时候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的热情,可能还带着一种自命不凡的骄狂,即,我在和同龄的小屁孩玩不一样的东西。
    青春期的自信这种东西太脆弱了,只需要现实的重重一击就会被轻而易举打破。
    god night的解散原因很多,但没钱和距离确实是最主要的。
    但是现在不同。
    虽然这么说很没出息,但雷哥的“雷哥民宿”的确给了我不少底气和希望。
    我想的是,只要他有门路和资金供得起god night完成最原始的积累,我愿意给他白写三年歌,权当打白工。
    “把白嫖说得这么清新脱俗。”雷哥翻了个白眼,“你不是说你毕业之后就写不出歌了?”
    “……那也可以努力努力。”我说。
    我顿了顿,“所以你真有门路?”
   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和那几个非主流小年轻——尤其是那个吉他哥积极搭讪的准备,凭我毒辣的眼光,这哥应该就是雷哥要找的人。
    要找的,能帮我的人。
    不管是重组god night还是工作。
    雷哥不负我的期望,把我领到了电吉他哥的面前。跟他介绍:“我弟,卫春野。神夜主唱,刚从首都过来。”
    又跟我介绍:“邓清云,小邓,我见过弹吉他弹得最好的年轻人。”
    对方打量我一下,客气地伸出手:“邓清云,久仰大名。”
    非常正常的开局。
    我知道我该同样客气地回握,然后我们就可以在吧台边坐下,点上一杯随便什么酒,然后开始谈音乐谈人生谈理想。
    但是我说了,我是个神经病。
    我脑子抽了。
    我问他:“久仰大名,所以具体你在哪儿听过我名字啊?”
    【作者有话说】
    们小野哥哥其实是搞笑役来的
    会有一点乐队相关但比重不是很多,主线是男鬼索命bushi
    第3章
    我说这句话真是脑子抽了。
    其实我的意思是想问他,你是不是听过神夜的歌或者名字。
    毕竟当初god night也确实实打实大卖了三十张专辑。
    当然,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小子从看我第一眼开始就好似陷入了沉思,还不是那种想要泡我或者被我泡的微妙。
    不过我好像想错了。因为我说完这句话,他就抽搐了一下嘴角。
    人家好像确实只是讲了句客气话。
    我默默收回手,试图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    雷哥咳嗽了一声,帮我解了围:“那什么……小邓,你们先玩着,我带小野去拿一下刚点的饮料。”
    邓清云没说什么。
    他转过身去继续和弹电子琴的女生说话了,雷哥把我拉到了一边。
    我以为他要说我脑子有毛病,但是居然没有。
    他只是道:“你知道他是谁吗?”
    我脑内搜索了一下,非常抱歉地说:“……不好意思,真没听过。他很有名吗。”
    “也不是很有名。”雷哥说。
    我松了口气。
    “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也姓邓。”雷哥面容平静。
    我把松了的那口气咽了回去。
    “邓清云他爸邓成不仅是这家酒吧的老板。”雷哥道,“还是个资深乐迷兼富二代,上一个被他真心欣赏的乐队已经被他推荐签了唱片公司,能不能红先不说,至少有饭吃。”
    我慢慢挺直了脊背。
    “当然。”他面容愈发安详,“就算咱没这个运气,如果他觉得你是个天才,收留你做个服务生是肯定没问题的。”
    “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不至于是服务生。”雷哥道,“毕竟小邓是他亲儿子,他怎么也……”
    “好了哥,别说了。”我打断他。
    我看着他,眼神沉痛:“你直说吧,需要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。”
    雷哥冲我莞尔一笑。
    然后他一巴掌拍在了我的背上:“一会儿给我好好表现,拿出你的看家本事。还有,卫春野,你再这样不着四六,明儿你就麻溜地给我从老子的房子里滚出去听见没?”
    -
    我被雷哥提溜回了邓清云面前。
    这小子面上云淡风轻,其实我注意到了,刚刚他一直在看我和雷哥。被发现了就扭过头佯装无事发生,非常傲娇。
    换做往常我肯定是要逼他现出原形的,但是现在没办法了。
    就算雷哥不用让我滚威胁我我也知道和面前的人搞好关系的重要性,两年的折磨让我明白了一份合心意工作机会的来之不易。
    我老实地站着,这回没再说任何出格的话。
    雷哥显然跟邓清云提前沟通过,抑或是跟他老子。
    总之我闭嘴之后一切都显得正常中带着一丝早有预谋的客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