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
    真要她去给老头苏丹当宠妃,系统同样得第一个跳起来尖叫反对。
    ——至于此刻,米鲁帮着纪梧秋里里外外收拾完,接过一杯由后者亲自端给他的水,半晌不吭声。
    刘海带着点湿漉漉的水汽,因为干活而凌乱散落在眼前。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    纪梧秋还是很关心米鲁的,这也是一位难得不觊觎她沟子的男性——虽说这是因为对方还只不过是一个半大少年。
    “我…能再来找你学习识字吗?”
    米鲁略抬起眼,睫毛却低垂着,语气忐忑,像一只即将被丢出家门的小狗狗。
    他知道莱斯先生很排斥陌生人,尤其是对莱斯先生十分热情的那种。
    之前去买东西也是,面对笑脸盈盈说要把东西送给他的店老板,莱斯先生冷着脸直接拒绝,钱照付不误。
    因此,在知道莱斯先生识字后,原本没有钱去神学院学习的米鲁,也升起了对学习的渴望。
    尤其是往日总是不假辞色拒绝所有人的莱斯先生,在略微的诧异后,便微笑着答应了他的请求。
    米鲁的心底也泛起希冀。
    他想离莱斯先生近一些……再近一些。
    倘若能帮上莱斯先生的任何忙,都会使他感到非常的快乐。
    “当然可以,等找到工作后,我会和你定个时间,你到时候过来就好。”
    纪梧秋对好学又乖巧的米鲁很有好感,完全不介意教对方识字。
    虽然是她从强盗手中救下他们母子在前,但这段时间以来,借住在对方家里的她也叨唠了对方不少事情。
    只是在空闲时间教米鲁认字而已,又能有多麻烦呢?
    送走米鲁,纪梧秋先去洗了个澡。
    换成包裹严实的衣服是挺不错,但这地方气温很高,风沙又大,动辄就闷一身汗,感觉黏糊糊的,很不舒服。
    重新换了身依旧能将人裹得严实的干净长袍,纪梧秋先去集市买了点食物,又找到立在街头的布告板。
    这上面类似于打广告,贴什么的都有,宣传新店开张、招募人手、张贴悬赏通缉令、新颁布的律令……
    甚至还有明码标价的奴隶买卖。
    纪梧秋皱着眉毛,将视线从那几张纸上移开。
    没办法,奴隶制在这个国家是合法的,不仅贵族们拥有大量奴隶,少部分有钱的平民也会购置奴隶在家干活。
    她不可能在这里嚷嚷人人平等、生而自由之类的话,会被人当疯子关进监狱,或者直接砍头。
    除此以外,纪梧秋也找到几张招募告示,要的基本都是纺织、造鞋、冶炼之类手工行业的学徒,一学就要给别人干一辈子的那种。
    也是,像记账这种事情,这些人肯定更放心给自家人干,怎么会雇佣外人。
    纪梧秋来回扫了遍,只找到一家书店正在招募帮手,其中一项要求就是识字。
    识字的奴隶太少,基本都被贵族包揽。
    比起其它行业的收学徒,书店能教的也只有识字而已,根本不算一门手艺。
    这也导致这家书店的招募告示贴在这里,竟然直到边角被太阳晒得泛黄,也没有被撕下。
    但对纪梧秋来说,就很合适。
    她也没打算一直干这份工作,等剑术学得差不多,或许可以去试试当赏金猎人和保镖之类需要武力的工作。
    之前制服那四个强盗的经历,让她有点上瘾,迫不及待想试试这具身体还能爆发出多大的战斗潜力。
    记下书店的地址,纪梧秋从怀里拿出她已经写好的广告,也交给在旁边看守的人员。
    “我要贴这个。”
    “两枚铜币。”
    收好钱,负责看守布告板的奴隶目送纪梧秋离开,刚展开那张写满字的纸,旁边就伸过来一只手。
    开口的声线低沉,威严,连同那双微眯的暗绿眼瞳一般,不容拒绝。
    “给我。”
    …………
    纪梧秋去书店的应聘非常顺利,老板是一位身材微胖、留有大胡子的中年男性,一听纪梧秋的来意,便十分热情的将她迎接了进来。
    据他说,自己的妻子认字但不多,只能帮忙记账;女儿又性格顽劣,只喜欢干点舞刀弄枪的活,要不就去酒馆或乐馆里泡着,三天两头都不回家。
    “乐馆?”
    纪梧秋没听懂这是什么地方,唱歌的?
    “唉,……唉,就是那种,想做什么都可以的地方,既有男的,也有女的,看你喜欢的类型。”
    从外国来到这里定居的书店老板说得直摆手,颇有点不忍直视的模样。
    “………”
    秒懂的纪梧秋当场沉默。
    真、真厉害啊,头一次听说这种地方男女都有的……不愧是风俗过于开放的国家,在任何地方都严格贯彻了荤素不忌。
    看纪梧秋也不喜欢那种地方,书店老板更中意了,当场签订雇佣合同。
    薪水略高于市场价,每月给2枚银币5枚铜币,维持她的生活绰绰有余。
    因为书店老板和她都不信教,每日向母神进行5次礼拜的时间便扣除掉,再加上每周两天的休沐与斋戒,纪梧秋每天只用工作5-6个小时,一周工作五天。
    很合理的工作时长,纪梧秋没有理由拒绝,甚至还很高兴。
    这可比她猝死前的9107(每天早上9点到晚上10点,一周7天)要轻松多了,简直就跟没上班一样!
    和老板商定她下周就来工作,纪梧秋回到家里时,天色已经擦黑。
    她的家门口,已经站着一道高挑身影,笔直如松。
    绣有同色暗纹的素白长袍穿在身上,三指宽的黑底金纹腰带勾勒出劲瘦有力的窄腰。
    当他的身体朝纪梧秋转过来时,能看见他的后腰别了把长剑,用金箍束出的蓬松高马尾搭了些许在肩头——以及那双自细碎的刘海下望过来,极为漂亮的幽暗绿眸。
    “瑟伊苏?你怎么在我家门口?”
    纪梧秋还记得他的名字,既惊喜又困惑。
    “啊,原来这是你家吗?”
    瑟伊苏露出他也是第一次知道的恍然与无辜,将手里的招募告示递过去。
    “其实,我是来应聘剑术与礼仪教师的,老板。”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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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低阶段位:来一起快活呀!
    高阶段位:其实,我是来应聘剑术与礼仪教师的,老板。
    第11章
    纪梧秋惊讶盯着瑟伊苏。
    瑟伊苏淡定回看纪梧秋。
    纪梧秋接过那张招募告示,低头看了眼,确实是自己写的字迹。
    手指轻轻摩挲过纸张背面,完全没有黏贴与撕扯的痕迹——简而言之,全新。
    就这么巧,正好她把告示交给负责看管布告板的人离开,正好瑟伊苏就赶到,正好他看见了自己招募的告示?
    这不是变态跟踪狂吗?
    而且,如果她记得没错,这家伙说自己有工作来着?
    “………”纪梧秋默默抬头,“难道你……”
    “我一直有在做兼职。”
    瑟伊苏没有等纪梧秋将那些狐疑的话都说出口,便很有风度的欠了欠身,给自己解释道。
    “宫廷发的薪水并不够用,为了养家糊口,我一直有交代负责看管布告板的人,如果看见合适我的工作内容,请帮我收好。”
    说这些话时,他的眼睛始终注视着纪梧秋,唇角微微含笑,显得既真诚又坦荡,甚至并不在意向纪梧秋暴露自己的难处。
    何况,这番解释确实合情合理。
    毕竟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就是集市,瑟伊苏对所有物品的真实定价都信手拈来,一看就经常逛那里。
    而且,那次的瑟伊苏还专门给母亲买了香粉,小心地将它收在怀里,笑着说这是她心心念念的礼物……
    纪梧秋对他很有好感。
    “实际上,我上次听你说想找剑术与礼仪老师,就想自荐。”
    没有等纪梧秋回应,瑟伊苏又低垂眼睫,带着点不好意思的赧然。
    “但我们那时候聊得很开心,我担心这样冒昧的提出请求,是一种无法被神宽恕的失礼,也让你对我的看法变成蓄意接近的混蛋,而不是一位可以交往的友人。”
    实在是太过有理有据,而一旦瑟伊苏这般强大又俊美、总是如一柄出鞘长剑的战士,忽然愿意低下头,用那双猫似的墨绿眼眸歉意看着人,实在是……
    纪梧秋还没出声,系统先用那种被迷得七荤八素的轻飘飘口吻劝她。
    【呜呜呜可爱的绿眼睛大猫,你原谅他啦,他也不是故意的嘛……】
    纪梧秋听得有点好笑:【他长在你的审美上了?】
    系统:【呀你不要光讲我,难道你不觉得他长得也很符合你的口味吗!】
    纪梧秋:【……哦吼,你不应该是坚定的苏丹宠妃立场?】
    系统:【讨厌,不许你再提那个老头!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