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章

    下午司机送他们去机场,路上经过举办婚礼的酒店,前方事故堵车,程之卓忍不住扒着车窗,看向窗外那栋崭新的高楼,昨天盛大的婚礼闪过脑海,恍如隔世,好像越是美好的瞬间,越容易流失在一念之间。
    咚咚咚,
    忽然有人敲他们的车窗。
    第124章
    程之卓一个激灵,后知后觉外面其实看不到里面的人,副驾张霆手已经伸进手套箱,看窗外却是个五十岁上下的环卫工。
    我下去看看。
    张霆扶腰下车,两方在马路边比划一会儿,张霆才开门回副驾,手上多了只红色塑料袋。
    秦绍警惕地盯着那只袋子,那里面似乎装了吃的,
    怎么回事?
    昨晚您不是把酒店里的菜打包送给环卫工么,张霆小心翼翼地转着塑料袋,也在查看里面到底有没有藏着别的东西,那大妈就拿了袋喜馍馍来表示感谢。
    秦绍立即追问:她怎么知道这辆是我的车?
    这辆不是婚车嘛,昨天下午有不少环卫工路过围观,要不是她正好认出来,原本是准备拿着这馍馍满世界问的,张霆话锋一转,不过安全起见,要不等开远点就把东西扔了?
    现在他们几乎是草木皆兵,任何不同寻常的动静都会引导他们归咎于洛杜隆财团,张霆拎着袋子就像拎着炸弹,不敢放下也不敢上手触碰,不怕一万就怕万一。
    别扔,程之卓看那环卫工还在原地打扫,我们下去谢谢人家吧。
    张霆赶紧说:我已经谢过了。
    所以别再冒险下车,既然朱瑞芝还没完全脱离危险,那么程之卓在鱼龙混杂的外面也不会绝对安全。
    这次的证据链完整,如果我当街被杀,不正坐实了对方的阴谋?说完程之卓直接开门下车。
    老人家您请等等!
    那环卫工愣了下才转头,等程之卓跑到跟前才敢问出口:您是?
    程之卓指着旁边的大楼,我昨天在这家酒店办婚礼。
    原来是您!环卫工抄着扫把惊呼:小伙子长得真清秀,那您夫人
    秦绍后脚走上来,看了眼程之卓,只见程之卓笑道:
    这位就是我的夫人。
    基于环卫工五六十年的人生经验,夫人一般是和女性挂钩的,所以她愣了好一会儿还难以置信,怎么现在的姑娘都这么壮的吗?
    见状秦绍伸手,郑重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,老人家您好,谢谢您的喜馍馍。
    这浑厚低沉的嗓音一出,环卫工才看清对方确实有明显的喉结,这就是个如假包换的真男人。环卫工呃呃啊啊半天,心想现在的年轻人确实先进,咧着嘴笑道:谢谢你们昨晚的饭菜啊,可好吃哩!
    昨天我太忙了,程之卓心里开心却不想贪功,又添了句,这是我爱人的主意,您吃得开心就好。
    你们夫,夫夫一体,谁的主意不都一样?环卫工摆摆手,有些不好意思,那喜馍馍是我自己做的,在我老家,新婚都吃这个,只是比不上店里卖的,你们别嫌弃啊,说着她又一拱手,
    祝你们百年好合,白头到老!
    简短朴素的祝福,往往因为真诚而更加令人感动。昨天秦绍忙前忙后,也没收到几句真心实意的道贺,他这才笑道:多谢老人家!
    道别后回到车上,秦绍的心情显然好了些,程之卓打量着对方,然后听他问:一直看我做什么?
    好看呗。程之卓脱口而出。
    张霆立马想扭头去瞧,又怕秦绍把他的头给拧回去,都道处理公务,程总是把好手,老练周到,八面玲珑。可对于感情,程之卓在外人面前却一直都很容易害羞,即便是面对张霆这样的自己人,也很少直观表露爱意。
    程之卓也努力在向秦绍靠近。
    于是秦绍深深看了眼程之卓,两人十指交握,一路向东行。
    飞机抵达h国已经是傍晚,下榻酒店把行李一扔,程之卓和秦绍既没有洗澡也不补觉,刚才程之卓的无心之言勾起秦绍的色/欲,他在轰鸣的飞机上憋了一路,在安静的行政套房里兽性大发。行李箱完好无损地晾在床尾,床上很快已是狼藉一片,床头柜上无事牌的银色链子垂落,不时晃动,直到天边鱼肚白,程之卓半昏半醒间嚷着说再弄他就会死,曹舜英也来电打岔报平安,秦绍这才磨磨蹭蹭抱程之卓去泡温泉。
    这家百年酒店以温泉出名,室内外都有,程之卓说想透透气,于是两人就去了阳台外的池子。十月份的h国并不算冷,秋高气爽,周围一片红枫林,血红里点缀更远处的明黄色银杏,映进秦绍眼里只有一片暗红。房间电视正在播放新闻,忽然一声枪击,人声嘈杂,四散而逃,是洛杜隆的执行团选举接近尾声,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,但杀手的出现打乱了现场的秩序,保镖乱作一团,也不知道候选人有没有受伤。
    轻一点。程之卓忽然呻/吟。
    是我太重,秦绍关掉电视,换了一边肩膀捏,还是你太敏感?
    这会儿程之卓只剩翻白眼的力气,他慢吞吞地在秦绍怀里找了个相对舒服的位置,闭上眼睛问: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的肋下?
    实际上秦绍经常盯着程之卓的肋下看,好似怎么也看不够,关于这点程之卓很早以前就想问,只是碍于每次到最后他完全没了精力,第二天起来,又有忙不完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,他始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,安静的时机来好好问秦绍。
    秦绍的小动作太多了。
    就譬如发狠的时候,常常用手捂住程之卓的眼睛,喜欢把他的长卷发撩到左边,舔他后颈,吮他露出来的粉红色耳垂,喜欢亲他的疤痕,喜欢圈着他的手腕,还喜欢攒起十指攥在掌心
    这其中有些程之卓感同身受,有一些连他也不太确定,这点不确定来自秦绍过分克制的眼神,不知道为什么,这双望向自己的目光里始终隐含悲伤。
    你知道吗?你肋下有颗痣。秦绍好像在诉说他的信仰,
    很漂亮的痣。
    程之卓通体白净,除了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,从头到脚只在右肋下有一颗黑色小痣,这不是缺憾,倒更像是最好的装点,因为人无完人,差一点点的才是完美。
    你没有吗?
    程之卓好奇想看,伸手只有水花,清澈的水面被搅动混杂,秦绍就抓住他的手说:
    痣是人体内的色素沉降,无数黑色素迁移汇聚一点,在身体上留下永久的痕迹。秦绍盯着逐渐清澈的水面,似乎能透过看到那颗若有似无的黑点,痣和痣也不一样。
    程之卓沉默半晌,忽然说:你想留在我的身体里?
    秦绍垂眸不说话。
    最近秦绍真的不太对劲,这种状态就像他刚发现程之卓后脖颈上的彼岸花会变淡那会儿,程之卓当然明白秦绍心之所忧,可他们手握财富,掌握无数人的命运,就注定只能被时代的洪流推着往未知的前方游走,他们一样都身不由己,很多时候不是程之卓想要明哲保身就可以做到的。
    于是程之卓改口:这儿的枫叶也漂亮。
    说着他伸手去摘,秦绍眼尖,在程之卓之前摘下一片,又在池子外洗干净背面的虫卵才递给程之卓,最后挡住程之卓的视线,
    有什么好看的?
    红红的多漂亮呀,程之卓躺在秦绍怀里,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中的枫叶,想必透过阳光看会更加漂亮,他不禁感慨,春来绿叶,秋来化红,年年复今朝,这是生命在轮回,这大概就是永生?
    可诗人提及枫叶,多的只有离愁,秦绍咬重道:多的只有生离死别的恨。
    他讨厌枫叶,不仅因为诗人的传统,还有那抹触目惊心的颜色,湿漉漉的叶片躺在程之卓白皙的掌心,更像一滩怎么也洗不干净的鲜血。
    程之卓呢喃,阿绍。
    我不喜欢这个名字。秦绍说。
    那叫你什么?程之卓抬眸,老公,老婆,宝,宝贝?他不太想连名带姓地叫秦绍,那样显得太正经严肃,可惜秦绍没有小名,秦曼华给庄希文的小名也是来自于程慧芳,而秦绍自始至终只有一字单名。程之卓确实不知道该怎样叫才会让秦绍真的开心,在那些浪荡的呻/吟之外。
    秦绍眼里的情欲已经完全退去,他凝视程之卓,像在观赏深渊外的明月,
    不要叫我。
    也许不是不喜欢,程之卓忽然想,也许只是秦绍怕克制不住,于是他主动吻住秦绍,我们这几天都不要出门了。